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秋季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初中学校新生入学安排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一)具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适龄入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 具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能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的适龄入学对象。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故2017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负。 2.初中一年级 具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鉴于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与初中的招生入学区域不完全一致,因此局直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六年级的毕业生,须在报名系统报读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1.完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可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局直属公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①持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的茂名市区居住证(该证由公安部门出具);②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的市区范围有稳定合法住所(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住宅类租赁证等,不承认个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协议);③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报名截止之日前,以在市区连续缴交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凭证),并按有关规定在市区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连续缴交6个月(如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则需连续缴交2023年1月至6月的社保)。 2.不完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如没有租赁证或没有社保等),但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市区居住证(该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可报读河西片区的公办学校(市二中、市江滨小学、市二小、市启源中学),其中小学入学对象可报市二中、市江滨小学、市二小;初中入学对象可报市启源中学、市二中。 (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没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有商品房房产且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80%的,可报读河西片区的公办学校(市二中、市江滨小学、市二小、市启源中学),其中小学入学对象可报市二中、市江滨小学、市二小;初中入学对象可报市启源中学、市二中。 (四)局直属公办寄宿(全寄宿或午托)学校的入学对象 符合入读局直属公办初中学校条件的入学对象,可报茂名市第一中学(初中部)全寄宿生,招100人。 符合入读局直属公办初中学校条件的河东片区入学对象,可报市启源中学全寄宿生,招100人。 符合入读市东湾学校、市龙岭学校初一条件的入学对象,可以报市行知中学的午托生,招100人。 符合入读市福华小学、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条件的入学对象,可以报市光华小学的午托生,招180人。 (五)符合有关政策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入学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 (六)属市区户籍的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直接与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联系电话:0668-2268622)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二、局直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
局直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招收茂南区户籍的入学对象,在茂南区招不满计划数的,可以适当在茂名市内的其他县区招生。
三、局直属小学、初中学校新生学位安排计划
(一)2023年秋季局直属小学、初中新生学位安排计划详见附件1。 (二)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社会福利特殊学校和市体育运动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招生。
四、局直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区域范围
申请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定报读学校。我局组织审核时对申请人选定学校与上传资料不对应或不相符的,将在报名系统退回入学申请,请申请人及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逾期不修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安排学位。 (一)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区域范围 2023年秋季局直属公办小学入学安排区域范围,详见附件2。 根据2023年3月公安户籍系统对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摸底调查,部分学校的一年级入学对象人数超过学校的学位计划数,为解决这些区域适龄儿童入学问题,今年对以下小学作以下安排: 1.符合市福华小学、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报名条件的入学对象,可以报读市光华小学的午托生。 2.鉴于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区域的入学对象预计超出学位计划约300人,今年允许符合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报名条件的入学对象选择报读市福华小学(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限制在300名以内,如报名人数超过300人,则按报名系统“提交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前300人入读),报名结束后,如符合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报名条件的入学对象人数仍然超出学位计划数,则按派位程序由电脑随机抽签安排超学位计划数的入学对象到市西粤路小学入读(派位程序详见“五、报名和派位安排”)。 (二)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区域范围 2023年秋季局直属公办初中入学安排区域范围,详见附件3。 为了解决市龙岭学校、市东湾学校、市新世纪学校学位紧缺问题,今年对以下初中学校作以下安排: 1.符合市龙岭学校、市东湾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入学对象,可以报市行知中学的午托生。 2.符合市新世纪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入学对象,可以报市愉园中学。 (三)局直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范围 局直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在茂南区范围内招生,在茂南区招不满计划数的,可适当在茂名市内的其他县区招生。
五、报名和派位安排
(一)报名登记信息 1.局直属公办、民办学校新生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4日上午9时至7月21日。 2.局直属公办、民办学校新生网上报名流程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网上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报读公办、民办学校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生源信息,用手机微信或浏览器扫描识别二维码,也可用电脑浏览器登录茂名市直属学校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mmjynet.com/),先点击“注册”,注册时请使用家长个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避免接收不到平台短信通知,影响新生入学。完成注册后登录平台,在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口,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后,进入填写页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入学批次分类,如实填写入学对象相关信息,点击“去报名”。
进入到信息填报页面,三步完成报名,第一步填写“基本信息”,第二步上传“佐证资料”,第三步“提交报名”。 第一步:根据实际填写基本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上传佐证资料。 申请人报名拍照上传资料时,根据入学对象对应的入学批次分类,如实上传相应的资料。报读局直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上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和房产(租赁证)资料(房产资料仅限住宅类型)。 报读局直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批次分类如下: 第一类(第一批):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入学对象具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与父母同一市区户口簿,户主为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②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有房产(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80%);③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一致的。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父母的房产资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类(第一批):入学对象具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且符合三代同堂条件的。三代同堂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三代同一市区户口簿,户主为入学对象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②房产证属入学对象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房屋产权所占的比例不低于80%;③入学对象父母市区无房产;④户口本的地址和房产证的地址一致。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资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④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类(第二批):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第一种情形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入学对象具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与父母同一市区户口簿;②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有房产(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80%);③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第二种情形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完全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或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市区居住证;②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报名截止之日前,以在市区连续缴交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凭证);③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80%)。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港澳居民没有户口簿的,须上传其他相关证件;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父母的房产资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外来随迁子女或港澳居民随迁子女还要提供以下资料: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市区居住证;父母其中一方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他有关材料。 第四类(第二批):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①入学对象具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市区户口簿,户主为入学对象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②有住建部门认可的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房屋租赁证(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父母在市区内无房产的)。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方的租赁证(在有效期内);④其他有关材料。 第五类(第三批):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第一种情形须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①入学对象具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市区户口簿,户主为入学对象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②入学对象及其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无房产或有房产但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低于80%的。第二种情形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完全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或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市区居住证;②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报名截止之日前,以在市区连续缴交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凭证);③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比例低于80%)或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的租赁证(在有效期内)。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港澳居民没有户口簿的,须上传其他相关证件;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资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外来随迁子女或港澳居民随迁子女还要提供以下资料: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市区居住证;租赁证;父母其中一方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④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类(可报读河西片区学校):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选择报读河西片区的公办学校(市二中,市江滨小学,市二小,市启源中学),其中小学入学对象可报市二中、市江滨小学、市二小;初中入学对象可报市启源中学、市二中。①不完全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条件(如没有租赁证或没有社保等),但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市区居住证的(该证由公安部门出具);②没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有商品房房产且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80%的。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的市区居住证;④入学对象父母的房产资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④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类(可报读指定学校):入学对象有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与其同一市区户口簿的户主关系是其他关系的[即入学对象所在户口本的户主不是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的],按以下两种情形分别报读指定学校:①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无房产的可选择以下一所学校报读:小学入学对象可报市桥南小学、市桥北小学、市二中、市江滨小学、市二小;初中入学对象可报市启源中学、市二中、市春晓中学。②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有房产且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80%的,可选择除市一中、市崇文学校、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校区)、市西粤路小学、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市福华小学、市愉园小学、市愉园中学、市祥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东湾学校、市新世纪学校、市龙岭学校之外的一所小学或初中学校报读。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父母的房产资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④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入学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如果属于以上第一至第六类其中一类的,除了上传对应的资料外,还需在“其他”类项中,拍照上传优待政策文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图片资料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图片要确保清晰完整且正立,否则该图片无效,责任自负。 拍照上传资料说明:①房产资料抵押的,可拍照上传复印件;②房产所有者不能在户口簿体现与入学对象为父母关系的,还须上传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③入学对象为单亲家庭的,上传监护人方的身份证;④房产产权属入学对象的,上传入学对象的房产资料;⑤入学对象为单独户的,“户主页”一栏上传入学对象页;⑥入学对象为集体户口卡的,“户主页”“地址页”和“入学对象页”三栏的图片,均须上传入学对象页;⑦入学对象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还须拍照上传与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⑧房产、租赁资料仅限于住宅类型房产。 第三步:提交报名 申请人完成上传资料后,选择符合自身实际条件的学校后,点击“提交报名”,由学校预审。申请人提交报名后,学校预审前都可以点击“再次修改”,对所填写的基本信息、选择学校和图片资料等进行修改。学校预审通过后,入学对象的所有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 我局组织审核时对申请人上传资料与类别不对应或不相符的,将在报名系统退回入学申请,请申请人及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逾期不修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安排学位。 特别说明:公办初中寄宿志愿学校有市一中初中部(招收局直属公办学校范围内的初一入学对象)、市启源中学(招收局直属公办学校范围内河东片的初一入学对象)、市行知中学(招收符合市东湾学校、市龙岭学校初一入读条件的入学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初一入学对象,根据全寄宿或午托需要可在单选上述三所志愿学校之一或同时选择其他志愿学校。公办小学寄宿志愿学校有市光华小学,符合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或市福华小学小学一年级入读条件的入学对象,可以报市光华小学(午托)。 报读市一中初中部(全寄宿)、市启源中学(全寄宿),市行知中学(午托)初一的入学对象或市光华小学(午托)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对象,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先选定一所学校,再在寄宿学校“志愿”选择是否报读全寄宿或午托学校。例如:入学对象的户籍和父母房产属市行知中学,该入学对象又有意向报读市一中(初中部)、市启源中学寄宿生的,应先在报名系统填报市行知中学,再在寄宿学校志愿选择市一中(初中部)、市启源中学即可。 寄宿志愿学校入学对象没有被安排在寄宿学校的,按入学对象报名的实际情况安排学位。 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审核期间,家长应登录报名系统留意学校审核情况和反馈信息。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则为有效报名,否则无效。 ②如网上登记信息与上传资料不相符的,审核学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由家长修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③错过报名时间的,可在2023年8月20—22日进入报名系统补报名,由我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因已安排一批入学对象,补报名的入学对象不一定能安排在区域学校),并于8月底前公布安排结果。 (二)学校网上审核 由市教育局组织公办、民办学校人员在2023年7月2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 (三)核实资料 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民政局、市卫健局等部门分别对入学对象或其父母的户籍、房产、结婚证、出生证等资料进行核实。凡是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对象入读局直属学校的资格。 (四)安排入学 安排入学分两种情况:一是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学校学位计划数,则直接安排入读区域学校;二是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学校学位计划数,则按批次和统筹片区学校的先后顺序逐校分批安排或实行电脑随机抽签派位到片区学校。 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实入学对象或其父母的户籍、房产、租赁证、结婚证、出生证等资料后,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根据部分学校学位紧张,需要将部分入学对象分流到附近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实际情况,设立四个初中统筹片区和四个小学统筹片区,按批次和统筹片区学校的先后顺序依批次逐校统筹安排该片区学位,按“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分批安排,片区抽签”的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进行分批安排或实行电脑随机抽签派位。 1.统筹片区 初中统筹片区学校先后顺序安排如下: 一区:祥和中学、官山学校、行知中学; 二区:东湾学校、行知中学、启源中学、市二中; 三区:龙岭学校、博雅中学(北校区)、春晓中学; 四区:新世纪学校、愉园中学、博雅中学(南校区)。 小学统筹片区学校先后顺序安排如下: 一区:祥和中学附属小学、西粤路小学、福华小学、官山学校、光华小学; 二区:东湾学校、文东街小学、桥北小学、桥南小学; 三区:新世纪学校、西粤路小学、乙烯小学、博雅中学(南校区); 四区:龙岭学校、向阳小学、为民路小学、市三小。 2.安排程序 (1)提前安排报读公办寄宿(全宿、午托)学校的入学对象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学位计划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安排到志愿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学校学位计划数的,于8月上旬前进行电脑随机抽签,确定入读有关志愿学校的名单。被抽中的学生,原报读学校不再派位;没有抽中寄宿的学生按报名实际情况派位。例如:市启源中学计划招100人,若报名人数为150人,将在150人中随机抽100人到市启源中学就读,没抽中的50人按照报名实际情况派位。 需要电脑随机抽签派位的,我局将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以及学生家长代表等到现场监督,现场公布中签的学生名单,并在茂名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mmjyj.maoming.gov.cn/)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同时发短信到入学对象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 (2)符合第一至五类条件的入学对象安排如下: 第一批(第一、二类):符合第一批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超过区域学校学位计划数的,全部安排到区域学校;符合第一批报名条件人数超过区域学校学位计划数的,则进行电脑随机抽签,按统筹片区学校的先后顺序逐校安排到片区学校。 第二批(第三、四类):在安排好第一批次的入学对象后,区域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的,则先在区域学校开始安排第二批入学对象,空余学位足够全部安排的,则第二批全部安排在区域学校;区域学校空余学位不足够全部安排第二批的,则进行电脑随机抽签,按统筹片区学校的先后顺序逐校安排到片区学校。 第三批(第五类):在安排好第一、第二批次入学对象后,区域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的,则先在区域学校开始安排第三批入学对象,空余学位足够全部安排的,则第三批全部安排在区域学校;区域学校空余学位不足够全部安排第三批的,则进行电脑随机抽签,按统筹片区学校的先后顺序逐校安排到片区学校。 (3)符合第六至八类条件的入学对象安排如下: 符合第六类条件的,按入学对象报名选择的学校安排到河西片区对应的公办学校。 符合第七类条件的,如入学对象或其父母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无房产的,按入学对象报名选择的学校安排对应的学校;如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在局直属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有房产的,按入学对象报名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第八类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 (4)民办学校派位方式:①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数,报名的入学对象全部录取;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则电脑抽签定校,没有抽中的,回户籍地就读或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3.派位公布 派位结果在所属区域小学、初中公布,同时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派位结果,并发短信到入学对象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结果公布时间如下: (1)小学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8月12日。 (2)初中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8月19日。 4.派位查询 在上述公布日期起,可凭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也可到报名学校查询)派位结果,如对派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所属报读学校提出更正申请。学校核实后报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5.报到注册。局直属各公办学校在通知学生报到注册时,要告知学生家长携带与报名时网上提交材料对应的证件原件(如户口簿、房产证、租赁证、结婚证、出生证等)到校核验,复审入学资格。学校对入学对象提供的现场材料与网上报名材料核对一致的,给予审核通过并安排入学。凡在我局报名审核、学校报到注册核验中发现故意造假骗取局直属学校小学、初中入学资格的,将按入学对象不符合入读条件处理,取消入读局直属学校的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请家长们不要在非官方网站页面点击非法链接和扫描二维码,填写银行卡号和密码(正规报名不需要缴费和填写银行卡号和密码);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或其他途径解决小孩缴费择校入学;不要轻信可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取入学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二)局直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的资料以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交的资料为准。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新增或更改报名信息,请家长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程序。 (三)茂名市祥和中学附属小学设在市祥和中学校内,待市趣园小学(暂命名,在趣园小区内)建成开办后,整体搬迁到市趣园小学。 (四)凡报读局直属公办、民办学校的学生,没有经过报名系统报名和未经我局审核批准的将无法建立学籍。
七、规范办学,阳光招生
(一)我局致力促进市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同步提高,努力办好百姓身边的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所有局直属小学、初中学校均免试入学、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对秋季入学新生进行随机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市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趋于优质均衡。 (二)各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不得收取赞助费和择校费,不得虚假宣传招生。对违规违纪的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机构部门将严肃查处。 (三)我局实行阳光招生和入学安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加强宣传,及时通过茂名媒体、茂名教育局网站和茂名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生和入学安排相关信息。
本通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
附件: 1.2023年秋季局直属小学、初中学校新生学位安排计划 2.2023年秋季局直属公办小学入学安排区域范围图 3.2023年秋季局直属公办初中入学安排区域范围图
茂名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来源:茂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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