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通过“市场带动,政府推动”方式,落实搭平台、争项目、唱品牌三大举措,有效培育和扶持了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辐射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坚力量。2022年,全市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5家(全省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436家(全省第四),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18868个(全省第二)。
争创项目支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实力有底气。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以项目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式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我市“6+19”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及344个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实施主体大部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仅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类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9.2亿元,吸引了经营主体投入资金超16.4亿元。在项目政策支持方面,凡是进入产业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享受广东省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21条政策措施优惠。同时,我市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行动方案,进一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发展方向和保障。
搭建服务平台,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信心有决心。搭建政企交流平台。由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委、市政府正副秘书长担任重点骨干企业服务官,亲自到企业现场面对面交流,有效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目前,我市有17家重点农业企业被市领导挂钩服务;搭建合作社服务平台。为合作社提供包括农资、农技、供销、管理等上门一条龙服务以及财务管理、生产服务、电商营销三位一体等综合服务;提供培训提升平台。举办《农业龙头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训班》《合作社骨干带头人培训》等系列培训,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水平。
唱响品牌价值,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特色有影响。提高区域品牌价值。我市积极组织申报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有效促进行业经营主体产品质量的提升;整合提升经营主体品牌。积极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自有品牌,重点打造核心品牌;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推广。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全国参加农产品推介会、品尝会、博览会等,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树品牌、树形象。目前,全市拥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产品94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4个,“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15个,数量居全省前列。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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