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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噪音扰民 茂名公安交警约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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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有群众反映
市区官渡路凌晨时分有摩托车“炸街”
严重打扰市民的生活和作息
希望交警部门能迅速行动整治

640.jpg

接到警情后
交警部门高度重视
立即派出警力进行摸排调查
民警通过路面监控视频分析
实地走访排查
很快锁定了两辆涉事大排量摩托车
并约谈当事人

640 (1).jpg

640 (2).jpg

经民警调查
车辆并未非法改装
车辆和驾驶员的证件齐全

640 (3).jpg

随后
民警向当事人讲解了
“炸街”“飙车”
非法改装的危害性及严重性
提醒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杜绝非法改装车上路驾驶
在民警的见证下
两名当事人签订了《安全驾驶承诺书》
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改装车辆除了扰民之外,还有许多危害

非法改装危害多

1.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2.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汇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4.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造成严重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此外,擅自改装机动车
也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醒各位车主
马路并不是赛车场
请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茂名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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