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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人:罗有强、黄玉霞夫妇,广东省高州市根子镇南邦车田村人,电话:0668―6890070、13423539318。
请求:1、我请求公安局依法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权利的法定职责,以使我免遭社会团体组织不法分子的伤害;2、依法处理相关人员,赔偿我们损失。
事发原因:
2016年2月9日(农历年初二晚),我女儿参加其同学林广常的生日聚会。在期间,林科(也是我女儿同学,曾追求过我女儿),故意刁难我女儿男朋友,不断劝酒,还拨酒。由此导致口角,我小儿说替姐姐喝酒,林科不给,还动手打我小儿。林科后来还叫来社会团伙,大家吵了一会,林科又带头动手打人,在一片混乱下,大家都有点轻微伤。而林科同其同学说,叫根子的“老总”来,我女儿就接话,“叫他来算什么?都与他无关。”不料,这句话给娘家带来了极大灾难。林科等人还歪曲事实,不肯承认自己先动手打人,还说他叫来的人是来劝说的。
事发经过:
2016年2月10日凌晨1点钟左右,林科再次组织一大帮人共有200多人带来强行进入民宅,持有刀枪电鞭炸药,打劫勒索要求20万元,打人至重伤,还打砸烂电脑、监控视频、医疗等等设备,不准我家人报警,还口出狂言:“报警就炸平你家”(有监控视频为证)。
2016年2月10日下午3点左右,又有三十多人再次上门,要求开门、勒索,打砸烂三个不锈钢大门、铝合金窗。
元宵前,我们维修好门窗后,4月3日晚(清明节前一晚)12点钟左右,这帮人再次向我家袭击,用铁锤打砸烂了两个不锈钢大门,玻璃满地都是,大门严重报废(有视频为证)。现还保留案发现场,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和媒体的关注。
现在这帮人在外扬言若不支付一百万继续袭击,见到我仔女回家就打。说他们给抓的话,最多判3年,3年出来后又搞你,还说他们那晚200多人你抓不完,这他们倒是说了老实话。我们全家生命及财产安全都受到不法分子的威胁中,无法正常工作无法、生活,日夜在担惊受怕中度过。
派出所不作为如下:
不作为一:农历年初二晚,派出所到案发现场询问了情况,却没能预想后面将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派出所及时通知双方协商,我想也就不可能发生后面的事情了。
不作为二:年初三凌晨,派出所来到这帮闹事的人还在,不照相、不抓人、不抄车牌,还由我们派人带钱同闹事的人讲和,我儿子受到恐吓、威胁就叫来一位亲戚和派出所一同出去,回来时却被打伤,头、手、脚多处流血,脸上发白,多次晕倒,身上带出去的6000多元也不见了。
不作为三:2016年2月10日下午3点左右,我得到社会上人士支持打电话给我说:“那些人又在吃饭组织,吃完饭又去搞你家。”我就马上打电话给派出所人员说此消息,请求派出所采取保护措施,但警员却不相信我说的话。并说,来了再打电话他。
不作为四:我已去过多次派出所请求立案,但派出所总是推三阻四,要求给报案回执也不肯给。
不作为五:清明节发生第三次打砸后,我们请求调阅街头监控,派出所说监控坏了,但第二天早上发生交通事故,监控却没问题,监控难道是想什么时候坏就坏的吗?
我们现在内心十分困惑、无奈,这是法治社会?还是不法分子的天下?还有政府能为平民百姓主持公道吗?难道要真出了人命案才会得到重视?希望政府部门能尽早解决,特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上人士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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