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州公路局将8座废弃公路桥梁和25.728公里旧线公路移交给所属乡镇管养。 据了解,随着化州境内国道207线,省道284线、285线、372线的公路等级不断提升,因裁弯取直、改线等原因,形成8座废弃公路桥梁和25.728公里旧线公路。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旧线公路和桥梁处置的管理办法》(粤交规)及《关于抓紧拆除的通知》茂交基函[2016]19号文件精神,要求对上述废弃桥梁和旧线公路进行拆除或者移交。这些桥梁和道路当地群众时有通行,一旦拆除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群众的出行和制约当地经济发展,而移交管理将有效地从源头上避免资源浪费。 为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和当地政府开发利用,化州公路局近日抽调公路工程、养护、安全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相关乡镇,制订废弃公路桥梁和旧线公路管护及安全责任移交协议书,将上述废弃桥梁和旧线公路移交给所属乡镇管养。 茂名晚报记者 林夏 通讯员 曾进 董天忠 转载自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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