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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mhlhy 于 2016-3-30 22:11 编辑
《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送审
广州日报讯 (记者卢文洁、林霞虹)行政执法是否合法、是否规范,应该谁来监督?昨日《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可以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包括哪些环节?条例规定,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包括,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纠错问责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具体来说,包括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执法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等等。
纠错问责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则包括,改正错误、查找原因、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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