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机构改革部署,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承担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从2020年9月28日起,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承担原由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承担的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有关经办职责任务。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从2020年9月28日起承办受理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一楼。
各区、县级市医疗、生育保险有关经办业务仍保持在原社保服务窗口不变,具体变更事宜以各区、县级市相关部门公告为准。
请广大市民朋友周知。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