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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行政区域内111个镇街全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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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将部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分批调整由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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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全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街名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的要求,公布我市行政区域内111个镇街全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二)调整由镇街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有关事项

1.关于第一批拟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的范围。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专业性和技术性强、镇街无法承接,或者工作量较小、由县级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事项外,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调整由镇街实施,第一批重点调整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对县域副中心镇根据实际情况赋予更多的县级行政处罚权。公安等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有明确规定实行非属地管理部门涉及的领域除外。行政处罚权调整实施后,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镇街一并实施。由于涉及行政执法事项数量庞大,按照省的公告明确的“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以及我市“积极稳妥、分批推进、镇街接得住和实施得好”的工作思路,初步确定了第一批拟调整由镇街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事项范围。

2.关于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的要求,我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由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以政府公告形式公布。

3.关于滨海新区、高新区三个镇的行政执法事项调整。

一是滨海新区和高新区没有自己的行政处罚权事项。经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中查询,滨海新区和高新区的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领域的没有行政执法事项。

二是关于滨海新区的电城镇、博贺镇和高新区的七迳镇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执法事项调整。电城镇、博贺镇和七迳镇现在是由滨海新区和高新区代管,在行政区域划分上,三个镇还是在电白区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根据我市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推进部署,全市一盘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想,电城镇、博贺镇和七迳镇的综合行政执法按电白区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承接,具体实施时间纳入电白区一并统一公告。滨海新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均来函,要求三个镇的行政执法事项按照电白区拟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执行。

4.相关县级行政机关与镇街行政执法权的划分。

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查处。镇街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5.要求镇街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进行执法。

6.关于建设和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情况说明。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五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部署要求,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文件规定,到2020年12月,在各地级以上市、实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镇街必须建设完成和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到2021年,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两平台”,力争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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