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游泳池成为了消暑的好去处。对于游泳大军,泳场安全,尤其是水质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自6月份开始,茂名市疾控中心按照《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国家双随机监测抽查任务清单上的9间(其中茂南区4间、电白区2间、化州市2间、信宜市1间)游泳场所池水进行抽样监测。采集的13份游泳池水和8份浸脚池水样本检测结果显示:除1间游泳池的游泳池水的尿素超标和浸脚池水的余氯偏低外,其余8间游泳池的水样均符合卫生标准。
容易造成水质不达标的主要因素有: 1.游泳池未按规定换水,导致尿素超标; 2.消毒剂使用过量或不足导致余氯不达标。
市疾控中心教你一图看懂 人工游泳池水水质报告
游泳场馆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水质检测结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人工游泳池水质指标应符合一定标准。
人工游泳池水水质标准
近期,传染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高发,游泳场所应如何做好预防工作?
1.游泳场所要制定预防“红眼病”应急预案。 2.配备“游离性余氯”“PH值”“混浊度”检测仪器,每2小时对池水检测一次,以确保池水的卫生质量。 3.对检票人员进行培训,防止“红眼病”患者进入游泳场所,发现“红眼病”患者时,及时隔离。 4.游泳场所提供给消费者的公共用品必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5.加强更衣室卫生管理,每日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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