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站:高州市司法局金山司法所 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筑起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金山街道位于高州市南端,交通十分便利,是高州的“南大门”。街道总面积62平方公里,下辖10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金山街道又是一个开发区,工业园总体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目前已落户工业企业110家,其中规上企业48家、世界500强企业1家、中国500强企业1家。外来人员也多,所以出现的纠纷特别多(特别是劳资纠纷、工伤、征地纠纷最多)上访的人员也特别多,维稳任务特别重。 金山司法所是高州市司法局派驻金山的基层所,有独立的办公楼房一幢,面积301平方米。内设有公共法律服务站、办公室、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所长室等。现有3名在编干部,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近年来,金山司法所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着眼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自2017年以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613宗,涉及人数8435余人,调解成功2588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以上。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263宗,调处成功259宗,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950余万元,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1月,金山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同年3月被高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 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金山司法积极争取上级局和当地街道办的支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投资30多万元对司法所进行了修缮,建起80多平方米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建起了30多平方米的人民调解室,并装备了电脑3台、复印机一台、打印机一台、行政执法仪一台、照相机一部等,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筑牢第一道防线 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在基层、组织是保障。金山司法所本着发挥优势、强化基础的原则,认真完善调解机构,多层面搭建调解机构网络平台,在街道、村(社区)建立了调解组织,其中街道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1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5个,共有调解人员106名。各调委会统一制作了印章、标牌;统一规范了申请登记、受理答复、走访调查、记录调解、制作协议、回访记录等操作流程。切实做到了组织落实,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调解规范。 三、以制度抓管理,使人民调解走向规范化 2018年以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为契机,金山司法所争取将人民调解建设列入街道、社区干部工作责任岗位,完善系列制度。以制度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街道、社区干部中形成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为建设一支优秀的调解员队伍,金山司法所严把准入关,吸收有社会经验、懂法律知识的同志担任调解员。其次实行精准培训。一是对街道办干部按“指导员”培训,使他们在驻村工作既能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又能肩负起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二是对人民调解员按调解能手培训,使他们能够高质量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司法所干部到各村(社区)巡回上课培训。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以案定补”资料的制作等;并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疑难复杂的纠纷后,通过撰写调解心得体会,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 四是组织人民调解员现场观摩律师调解纠纷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使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调解能力得到了逐步提高,成长为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经济发展的护航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突发事件的消防员。 (二)建立人民调解应急机制。凡是发生突发性事件,按“就近派员”的原则,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干部都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金山司法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春节”、“国庆”、“年例”期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使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街道。 (四)建立健全疑难案件大调处制度。在信访综治维稳中心直接受理或由村级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村级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金山司法所牵头建立了大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公安、综治、司法、村建、国土、卫生、安监、法庭等调解资源和力量,建立了大调解工作平台,织密了调解组织网络,做到统一受理、梳理、分流各类矛盾纠纷。 (五)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金山司法所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六)制定多元化化解机制。针对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数量趋多、主体多元、处理难度大的新特点,金山司法所主动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加强了调解手段整体效能的发挥。一是与当地法庭联合设立了调解室,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起来,实现了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特别是通过“诉前调解”模式,使当事人平和解决矛盾,既不伤当事人和气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深受当事人好评。二是积极推行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在医疗事故、劳资纠纷等矛盾纠纷集中、多发的领域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已建立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个,这些调解组织实行“流动庭式调解”,做到哪里有纠纷就出在那里,2017年以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纠纷167宗。 四、坚持“三个围绕”,人民调解规范走向新时代 一是围绕新时代新农村建设宣传人民调解。金山司法所以服务为天职,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性质,找准与金山街道办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法律知识宣传,发放《常用法律问题100问》、《高州市人民调解案例精选》等实用案例、法律知识资料,在“法律六进”活动中进行分发,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大环境,使群众认知和接受人民调解,促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建设。 二是围绕经济建设抓调解。近年来金山街道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因征地拆迁、经济合同、用地界至等发生不少纠纷。因此,金山司法所主动和带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其中,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调解成本,维护了当地经济正常运行秩序,得到了外来厂商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是围绕重大事件抓调解。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纠纷,金山司法所带头和组织调解人员参与,在政府与群众之间积极发挥协调沟通作用,架起解决纠纷的连心桥,使问题得到解决。这类纠纷2017年来达到263宗。如2018年9月29日下午,来自湖北省的毛帮全在金山街道某工厂内作业时,因发生意外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当场死亡。金山司法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当事双方集中调解。由于双方的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协调。金山司法所干部对当事双方进行了思想工作。向厂方阐明其生产经营事故致工人死亡,依法应负的民事、刑事责任;向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和说明相关法律程序。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当事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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