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群众: 鉴于我省仍处在疫情防控二级响应阶段,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通告如下 ▼
一、现身在国外疫情严重国家的人员暂不要回来高州,如回来要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等防控措施。 二、不得组织宗族集体扫墓和跨区联合扫墓,禁止开展聚集性祭祖扫墓和祭后聚餐等相关活动。 三、严控祭扫规模人数,不聚集扫墓、不扎堆祭祀,每户原则上只派1名代表参加。 四、祭扫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得参加祭扫活动并要及时就医。 五、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以身作则,管好亲朋好友,不组织、不接待、不参与聚集性的扫墓、聚餐活动。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和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七、公安、林业等部门和镇村干部要加强巡查管控,对违规组织祭扫活动的族老或组织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来源: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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