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及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市纪委监委将于5月18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来访群众须注意以下事项: 1.加强安全防护。来访群众要加强防护意识,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如有体温异常、咳嗽或呼吸困难等症状者,不得进入接访场所。 2.遵守信访秩序。严格遵守来访接待场所规定要求,注重疫情安全风险防范。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人员聚集,3人以上集体来访相同诉求的,推选1-2名代表反映问题。 3.来访接待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 来访接待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迎宾四路163号。 目前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提倡群众优先选择来信、网络、来电等方式反映问题。对涉疫情防控工作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其他紧急检举控告事项,请第一时间拨打茂名市纪检监察12388举报电话反映。
中共茂名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茂名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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