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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方便快捷!市社保局第二批全市通办事项将从6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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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9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茂名街坊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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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茂小布从茂名市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社保经办服务“放管服”工作,使社保服务更便捷高效,该局将从6月1日起全面实行第二批18项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市通办,这是该局全力打造“好心社保”服务理念的又一新举措。

市社保局在第一批6项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自主创业一次性待遇等18项社保公共服务事项作为第二批“全市通办”事项。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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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通办”事项就是在茂名市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可在茂名市辖区内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全市通办”的社保公共服务事项业务,真正实现“便民”。

自2019年10月底我市第一批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打印职工五险参保证明、打印医保结算单、异地转诊备案、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资格认证共6项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实施“全市通办”以来,结合微信“粤省事”、 “广东社保手机APP”“茂名人社手机APP”等具体“足不出户办理”便民服务措施,使办事群众可“足不出户”或者“在家门口”就近就地办理业务,真正便民,获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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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深化社保经办服务“放管服”工作,市社保局针对参保人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规范窗口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尽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努力实现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将“简政便民”进行到底,牢固践行社保人“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初心使命,推动我市社保经办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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