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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标准,有序开展住房保障申请工作,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改起草《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茂名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标准的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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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单位: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茂名市西粵南路83号10楼);
● 联系人:周珊珊;
● 联系电话:0668—2812180;
● 邮箱:a2889809@163.com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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