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海新区公安分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大力整治社会治安乱点,严惩涉黄违法犯罪活动,成功抓获三名涉黄违法人员。
近期,滨海新区分局电城派出所民警通过前期排查工作发现,电城镇某酒店存在色情服务。掌握到该条线索后,民警迅速开展缜密侦查,并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9月4日凌晨零时许,民警快速出击,成功在该酒店710房抓获正在进行全身推油按摩(包括“打飞机”)服务的一男一女,并对该男女以及涉嫌介绍卖淫的酒店女经理叶某进行了传唤。
经询问,上述三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上述三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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