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中学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办法 初中学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应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科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的水平。初中学考在每门学科课程内容全部教学结束后进行。 为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将初中学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二为一进行。考试的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考试对象 在我市各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均应参加初中学考。学生按《课程方案》修完某科目的规定学时,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学业考试制度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7年级新生开始逐步实施,2022年起按照《课程方案》的课程进度安排开始组织相应科目的学考,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有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社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初中学考。 (二)考试科目、内容、方式及计分科目 1.考试科目: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学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 2.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试题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制;英语听说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区、县级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5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的方式;英语实行闭卷笔试加听说测试的方式,其中英语听说测试30分;物理、化学和生物3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和现场实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物理、化学和生物所含实验操作考试分数按每门科目考试总分的10%计算;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个科目实行理论加实践考试的方式。 体育与健康考试,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游泳”作为必考项目,加选择体能及运动技能各一项进行现场考试,同时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纳入考核范围,具体方案由市另行制定。 (三)考试时间 各科目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一般安排在学年(期)末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和地理科笔试考试时间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时间进行,其中英语不包含听说考试时间,物理、化学和生物不含实验操作时间。原则上,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3-5月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3-5月进行;英语听说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的考试安排在学科学习结束时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具体方案由市另行制定。 (四)成绩的呈现方式 全市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的各科原始分及折算分。 2.生物、地理两科原始分,以及两科在区、县级市范围内统一按A(20%)、B(40%)、C(30%)、D(8%)、E(2%)五个成绩等级同时公布。 3.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等级,按A(100-86分)、B(85-71分)、C(70-60分)、D(59-10分)、E(9-0分)五个成绩等级公布。 4.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缺考的考生,按零分计入升学总分;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缺考的考生,其该科成绩记录为E等。 (五)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管理规定 1.茂名市各区、县级市之间的初中转学考生需提供原所在区、县级市上一年参加初二生物、地理考试的准考证号进行成绩查询,成绩等级按转入区、县级市生物、地理的成绩等级标准重新确认,无须重考。 2.在茂名市各区、县级市参加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取得成绩后办理休学手续的考生,无须重考。 3.初中三年级期间从广东省内其他地级市转入的学生,如果能提供参加省统一命题的地级市教育局出具的上一年生物、地理考试原始成绩证明的,无须重考。 4.初中三年级没有生物、地理成绩考生及往届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当年茂名地区初二生物、地理科目考试,否则作缺考处理。 5.严禁上一年已参加初二生物、地理考试的初三级学生(非省统考地级市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除外)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初二生物、地理考试,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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