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一男子陈某(化名)接到朋友谢某(化名)电话 ,要借款六万元应急使用,陈某在汇款给谢某时,疏忽汇错款,误将六万元借款汇入家住电白柳某(化名)的银行账户,在要求柳某返还未果的情况下,将其诉至法院。 近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错误汇款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依法作出判决,双方均服判息诉。
案件回放 山东人陈某与家住电白的柳某曾经有过网上交易往来,互相留存有网上交易账号及记录。2016年7月,陈某接到一朋友谢某电话,其向陈某称需借6万元应急使用。陈某由于急于筹款汇给谢某,在汇款时粗心大意,竟错点了柳某的银行账号,将6万元汇到柳某的银行账号。陈某意识到汇错账户后心急如焚,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同时截图固定交易记录,并马上联系柳某,告知柳某转账错误的情况,想让柳某尽快将钱退回给自己。不料,柳某竟表示毫不知情,在陈某再三催促下仍然置若罔闻。
陈某无奈之下,便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柳某返还不当得利6万元。电白区人民法院法官经过仔细查看卷宗,详细了解案情证据,最终认为陈某错误汇款6万元至柳某名下的账户。柳某对于自己名下银行账户内增加的6万元,没有合法的取得依据,属不当得利,应负有返还的义务。法院遂判决柳某返还不当得利款项6万元。
法官说法 人们利用手机、网络进行转账、汇款,在当下社会已成为一种常态,相对于传统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利用手机、网络进行转账具有高效、便捷等特征。个人、公司一旦发现手机、网络转账汇款错误,切记第一时间采取手机拍照片、网络截图等方式固定证据,同时马上向公安机关报警,让公关机关及时采取财产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错误汇款人、转账人在与对方沟通无 果 的 情 况下,依法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对方请求不当得利返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电白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