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电白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崔某城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崔某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案情概况
自2014年起,崔某荣(已科刑)伙同崔某峰(另案)以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永乐村委会、沙琅镇坡富村委会、黄岭镇下平山村委会一带为据点,网罗、纠集了一批家族或宗亲关系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吸毒人员,有组织、连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参加人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崔某城系该组织的成员之一。
2014年以来,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攫取巨额非法所得,并以此为经济基础,支撑该组织运作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在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违法犯罪过程中,建立等级分明的薪酬制度,根据成员在组织中地位、工种的不同每天发放人民币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工资。
2015年起,被告人崔某城加入该组织,并在霞洞永乐大帮口附近的野外赌场及黄岭下平山村附近的野外赌场从事周边看风、护场等工作,每天领取100元至200元不等工资。
2016年11月5日下午,该组织成员莫某铭(已科刑)的女朋友王某凤受王某波邀请,到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石顶公山村王某青家中喝喜酒。晚上21时30分许,莫某铭因叫王某凤回家遭到王某波、叶某明等人的阻拦,双方发生争执。后莫某铭电话纠集被告人崔某城、王某龙(另案)、王某雄、王某晖、崔某铸、莫某发、张某南、王某坤(均已科刑)等多名同伙到永乐村篮球场处集中,被告人崔某城用摩托车搭乘王某龙并伙同他人来到篮球场,同伙等人持刀和铁棍、水管去到石顶公山村王某多家寻人未果,便对王某多家的大门、窗、凳以及音响等物品进行打砸。经茂名市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莫某铭等人毁坏的财物价格为2172元。
法院裁判
经审理查明认定,被告人崔某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开设赌场,结伙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和寻衅滋事罪,应予刑罚,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崔某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