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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小学、初中入学安排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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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茂南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小学、初中
入学安排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为保障茂南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规范义务教育入学安排,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化解“大班额”问题,现就2021年茂南区小学、初中入学安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学、初中安排入学的对象      

(一)符合茂南区服务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小学一年级      
具有茂南区户籍、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5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建立学籍的学生不能报名。若隐瞒、造假报读的,后果自负。

2.初中一年级      
具有茂南区户籍的小学毕业学生。
      
(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茂南区实际,流动人员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一是持有茂南区居住证;二是在茂南区有稳定合法住所;三是在茂南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区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2年以上。经本人申请,其适龄入学子女可由我局统筹安排到茂南区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港澳居民持有在茂南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其适龄入学子女可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区内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三)其他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的现役及复员退伍军人子女、防疫一线人员子女、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办理。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就近入学。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与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符合《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 公安部 外交部第42号令)有关要求的国际学生,按有关政策办理。对已全部安置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空余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自行制定标准招收符合有关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来源:茂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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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小学、初中各学校安排入学的学位

(一)小学

学校名称
班数
人数

学校名称
班数
人数
金塘镇中心小学
4
180
新坡镇车田小学
2
90
金塘镇第一小学
6
270
山阁镇中心小学
5
225
公馆镇中心小学
9
405
茂南第一小学
7
315
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
6
270
开发区低埒小学
4
180
公馆镇下垌小学
3
135
开发区后岭小学
3
135
镇盛镇第一中心小学
4
180
开发区大岭仔小学
3
135
镇盛镇第二中心小学
5
225
开发区铜鼓岭小学
2
90
鳌头镇中心小学
4
180
茂南区露天矿小学
4
180
袂花镇中心小学
5
225
羊角镇中心小学
4
180
高山镇中心小学
8
360
羊角镇实验小学
10
450
高山镇文岭小学
2
90
羊角镇南华小学
4
180
高山镇浴德小学
4
180
羊角镇石曹小学
3
135
高山镇群德小学
2
90
羊角镇柏屋小学
2
90
高山镇黄竹小学
2
90
羊角镇爱群小学
4
180
新坡镇中心小学
5
225
羊角镇清湖实验小学
3
135
新坡镇樟古小学
2
90
袂花镇春蕾小学
3
135
广外茂名附校
6
240



        
注: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已含新华分教点1个班,羊角镇南华小学已含分教点1个班,区内其他小学或教学点根据该区域适龄儿童人数及学校实际情况招生。

(二)初中

学校名称班数人数
学校名称班数人数
茂名市第四中学14700茂南区袂花学校6300
茂名市第六中学6300金塘镇第一中学8400
茂名市第七中学9450公馆镇第一中学13650
茂名市第八中学12600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5250
茂名市第九中学8400茂南区羊角中学201000
茂名市第十中学13650茂南区大同中学8400
茂名市第十一中学9450茂南区清湖实验中学3150
茂南第一中学8400


         
(三)属茂南区户籍的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与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电话:1803899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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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5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小学、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茂南区小学、初中学校实行按户籍所在的镇街划片安排,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一)小学      

金塘镇中心小学、金塘镇第一小学:统筹安排金塘村委会和圩镇机关单位、金塘居委会、南塘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公馆镇中心小学:公馆圩地世居、石滩村、龙江村、市水泥厂、市刀斧厂、市糖厂、市化工一厂、教师村、公馆一中、市五中、竹塘尾村、车仔田村、镇政府宿舍楼、东华岭一队和三队、大埠口村委会、河之口村委会油桁屋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户籍在新华派出所、大埠口村委石车村、茂名西站铁路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公馆镇下垌小学:下垌村委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镇盛中心一小:博郡村委会、镇盛居委、三丫村、镇盛碧桂园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镇盛中心二小:原则上是竹山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2021年5月31日前取得上博郡村、镇盛墟镇范围内兴盛街以北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自由报读镇盛镇第一中心小学或镇盛镇第二中心小学。     

鳌头镇中心小学:鳌头村委、塘边村委、鳌头居委和元子坡村委德南村、博淦仔村等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袂花镇中心小学:袂花居委、袂花村委和龙湾村委的保村、牛贡车村、五华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高山镇中心小学:户籍或房产在章福村委会、高山居委、教师村、高山村等地域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高山镇文岭小学:文岭村委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高山镇浴德小学:文秀村委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高山镇群德小学:坡头村委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高山镇黄竹小学:黄竹村委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新坡镇中心小学:新坡村委会、新坡商业城居委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山阁镇中心小学:山阁村委会、东山居委户籍和远洋山水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南第一小学: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计星南路以东,铁路以南,站前路以西,茂南大道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开发区低埒小学:户籍在城南派出所或站前派出所,住所在人民南路以东,新福一、二路以南,文光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域及低埒居委、苏上学居委、高凉南居委、站东居委、文光居委、站前居委、龙湖居委、新福居委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广外茂名附校: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锦堂小区(即东至茂名大道、南至甲子大道、西至中德大道、北至茂南大道)范围内以及学校项目征地涉及的锦堂村,南园村,厚禄陂一、二、三队,坡塘村,蟠龙山一、二队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开发区后岭小学: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站前路以东,铁路以南,茂名大道以西,甲子大道以北区域及后岭居委、秀色居委、锦堂居委、大发塘居委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开发区大岭仔小学:户籍在城南派出所,住所在工业大道以东,茂南大道以南,站前路(规划)以西,工业东路以北区域及大岭仔居委、创业世家等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开发区铜鼓岭小学:户籍在铜鼓岭居委会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南区露天矿小学:户籍或房产在厂前西路、矿业东路以北,环市中路以东至露天矿片区及新坡镇大塘村委会的上、下新屋村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羊角镇中心小学:羊角居委(镇政府以西地界),新城村委的林屋村、黄屋村、车仔村、上河边村、下河边村、镇隆村、上白牛脚村、下白牛脚村、隔坑村;来龙村委的南池塘村、来龙一、来龙二、公山村、石板村、冷水坑村、方园新村、下西埇新村;山和村委的深水田村、路边园村,镇政府对面(邮政储蓄小巷分界以西)及建材厂、羊角煤矿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羊角镇实验小学:柏屋村委的垌心村、龙马村、白马琅村、陂头村、打铁坡村、三步坎村,羊角居委(镇政府以东地界),羊东一路、羊东二路、羊东三路(新街一、二、三路),文明路、东风路,镇政府对面(邮政储蓄小巷分界以东),竹营村委的沙罗山村、鳌江塘村、玉树村、鲤鱼塘村、田头屋村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羊角镇南华小学:南华村委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羊角镇石曹小学:石曹村委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区内其他小学或教学点:招本校所属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羊角镇清湖实验小学、袂花镇春蕾小学:原则上面向茂南区招生,面向茂南区的招生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招生人数的50%,跨区域招生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由市教育局确定。      

市区学校具体入学安排按茂名市教育局招生文件和通告执行。茂名市市区入学咨询电话:0668-229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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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初中

茂名市第四中学:鳌头镇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名市第六中学:袂花中心小学、北丰小学、北斗小学、文礼小学、荔枝车小学、顿标小学、春蕾小学毕业生,按协议服务的电白新河小学等2021年小学毕业生及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名市第七中学:金塘镇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名市第八中学:镇盛镇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名市第九中学:高山镇、茂南一小和城南街道辖区小学非城南街道户籍2021年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名市第十中学:新坡镇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名市第十一中学:山阁镇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金塘镇第一中学:金塘镇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公馆镇第一中学:公馆镇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南区袂花学校:文六小学、宋村小学、椰子小学、邦决小学、江车小学、大塘边小学、新塘小学、石浪小学、石九岭小学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南第一中学:城南街道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新华派出所户籍、大埠口村委石车村、铁路茂名站等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南区羊角中学:羊角镇的柏屋、坡仔、杨屋、潭桥、潭段、元田、竹营、南香、石曹、黎明、爱群、山和、来龙、新城、上庵、青山(限青山小学)村委及羊角居委会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茂南区大同中学:羊角镇的大同、共同、罗浮、禄段、青山(限青林小学)、横岭、田心村委会户籍2021年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清湖实验中学:原则上面向茂南区招生,面向茂南区的招生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由市教育局确定。
另外,开发区长久坡小学、开发区铜鼓岭小学毕业的学生以自愿为原则报读茂南一中或袂花学校。      

市区学校具体入学安排按茂名市教育局招生文件和通告执行。茂名市市区入学咨询电话:0668-229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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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5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报名和派位安排     

(一)实行网上报名和派位安排试点学校名单      

茂名市第九中学、茂南第一中学、袂花学校、茂南第一小学、广外茂名附校、开发区低埒小学、开发区后岭小学、开发区大岭仔小学、茂南区露天矿小学、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     

(二)信息登记     

1.小学网上信息登记时间:2021年6月5日至7月10日;      

2.初中网上信息登记时间:2021年6月5日至7月10日。      

3.入学信息登记办法      

请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茂名市茂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k.kiway.cn/visitmmmnjz,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了解入学安排政策、报名流程等信息。根据入学对象户籍、家庭实际居住的房产信息和上述招生范围,用手机浏览器或微信扫描识别二维码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如实注册填写招生报名系统的相关信息并设定密码(请牢记密码),拍照上传相关证件,确认无误后凭密码在系统签名确认并经学校网上审核通过视为有效报名,否则无效。如网上登记信息与上传附件不相符的,审核学校将退回家长重新填写,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时需拍照上传的资料        

以下证件图片资料由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图片要确保清晰并且完整,否则该图片无效。      

(1)户籍资料      

①入学对象、入学对象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入学对象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还需拍照上传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入学对象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      

②属三代同堂的家庭和城区无房户的,务必拍照上传入学对象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三代同堂的家庭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三代同一户口簿;房产证属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对象父母无房产】      

③只有户口簿没有房产证的单独户、挂户(户口挂在亲朋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的,只需拍照上传入学对象的户口簿,不需要提供任何房产资料。         

(2)住房资料        

以下各类入学对象应拍照上传实际居住地房产等相关资料:      

①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如有房产的,需要拍照上传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等房产资料;房产证抵押的拍照上传复印件。     

②入学对象父母与祖(外)父辈三代一起居住的(属三代同堂)且房产属于祖辈的,需拍照上传祖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房产资料。      

③入学对象只有报读学校招生范围户籍,入学对象父母在市区无房产的,需要拍照上传房产局租赁所开具的房屋租赁证。      

(3)符合茂南区属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拍照上传以下资料:①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的居住证、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或租赁证、社保证明;②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4)符合茂南区属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需持港澳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拍照上传以下资料:①父母在市区的居住证,②入学对象的身份证、出生证明。      

(5)其他资料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料外,还应拍照上传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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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5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学校审核        

此环节的审核不用家长到现场提供资料,由学校组织人员网上审核。        

1.学校审核时间      

(1)小学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7月15日。      

(2)初中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7月15日。      

2.小学审核      

报读茂南区网上试点公办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由报读网上试点公办小学统一组织网上审核。        

3.初中审核      

符合所报读网上试点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由所报读的公办初中学校统一组织网上审核。  

(四)核实资料        

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市不动产档案馆分别对入学对象的户籍、入学对象家庭实际居住的房产资料进行核实。      

(五)电脑派位        

区公安分局、市不动产档案馆核实资料后,我局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按“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分批安排”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1.派位程序        

(1)具有报读学校招生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如下程序安排入学:        

第一批:①与父母同一户口簿,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或属购房入户,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单独户;②三代同堂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到相应就近区域学校入学:三代同一茂南区户口簿;房产证属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对象父母无房产的。      

第二批:③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但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④租房居住(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一年以上,并办理市房产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证(2020年8月31日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区域学校入学。         

第三批:⑤具有户籍,已购买新房未入住(未交房)或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低于80%的;⑥只有户口簿,没有房产证的单独户;⑦租赁证未满1年;⑧挂户(户口挂在亲朋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入学。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均统筹安排入学。有房产证的参照上述③条件安排,租房的分别按上述④、⑦条件安排。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电脑派位严格按照以上8个程序进行。当符合前一程序条件的学生安排完后,如有学位,即启动下一个程序进行安排。如属符合同一程序条件但学位不足,则按户口簿、房产证、租赁证的年限和居住证、缴交社保的时间先后进行安排。      

2.派位公布      

派位结果在所属区域小学、初中张榜公布,同时在报名时的网站公布。公布时间如下:      

(1)小学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21年8月7日。      

(2)初中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21年8月14日。      

3.派位查询      

在上述公布日期起可凭密码网上查看(也可到区域学校查询)派位结果,如对派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所属区域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后报我局基础教育股审核,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不实行网上报名的学校,家长携带户籍和住房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小学报名审核时间:2021年7月3日至7月4日和2021年7月10日至7月11日共4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初中报名审核时间:2021年7月3日至7月4日和2021年7月10日至7月11日共4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小学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21年8月7日;初中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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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5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注意事项     

(一)小学、初中入学报名的资料以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的资料为准。     

(二)按九年一贯制学校管理的相关要求,原则上茂南区第二实验学校、袂花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升入该校初中就读。   

(三)我局将联同有关部门对户口、房产、租赁等有关证明材料实行核查。凡经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属地小学、初中入学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家长们认真阅读《入学通告》,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或其他途径解决非学校辖区户籍小孩择校入学,不要相信通过非正常途径可获取报名回执和入学通知书,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五)我区致力于各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努力办好百姓身边的每一所学校,所有茂南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各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趋于均衡。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家长送子女就近入学,并对秋季入学新生进行随机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六、落实责任追究   

(一)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招生过程中如有违反招生政策、纪律等规定的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校长的责任。   

(二)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保障茂南区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按计划设定的班数和人数进行招生。   

(三)加强廉政建设,严厉打击招生工作腐败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四)必须安排专人对家长所交的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人在资料上签名确认负责。   

(五)招生名单向社会公示,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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