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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征求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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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5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适应不断增长的城乡居民对基本医疗保障的需求,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础,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要求,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3386209,电子邮箱:mm3386063@126.com
  
附件: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网站

截图未命名_副本.jpg


附件
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不断增长的城乡居民对基本医疗保障的需求,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础,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要求,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50元,在2022年第四季度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执行,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茂医保规〔2020〕2号)同时予以废止。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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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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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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