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了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上头电子烟”的犯罪嫌疑人甘某某,这是该院首宗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的涉依托咪酯犯罪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甘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相关部门列入毒品监管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相关暗语信息,并将一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烟弹卖给吸毒人员颜某某。民警现场查获“上头电子烟”烟弹1粒,另在甘某某住处查获“上头电子烟”烟弹3粒、电子烟烟杆1支。经鉴定,被查获的“上头电子烟”烟油中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10月19日,该案被移送至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从2023年10月1日起,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就是吸毒!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就是贩毒!”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从严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经审查,甘某某的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10月26日,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向侦查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清涉案毒品来源,全链条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依托咪酯是什么?
依托咪酯,一种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医学上主要用作麻醉药品。依托咪酯在未被列管前,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其麻醉效果,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滥用添加到香烟烟丝中或者勾兑到电子烟油内,特别是将依托咪酯制作成烟弹,伪装成“上头电子烟”吸食的情况尤为突出。 依托咪酯的危害在于,初吸时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剂量吸食后,会出现脾气暴躁,引起呼吸暂停等状况。长期大剂量使用,极易导致死亡。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信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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