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纪委对茂名市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谭国锋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谭国锋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谭国锋在市发改局、高新区工作期间,滥用权力、收受贿赂、生活腐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规定兼职、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长期借用企业车辆供个人使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失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认为,谭国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其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谭国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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