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摩托车加装遮阳伞属违法
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加大力度治摩
交警正在对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进行查处。
交警查处摩托车现场。茂交宣 摄
为了遮阳避雨,私自给自己的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这种长长的遮阳伞,在为市民遮挡阳光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前天,我市公安交警在整治违法摩托车统一行动中,对这种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进行了整治。 此次整治行动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继续针对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的又一次常态化整治。整治行动中,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市区为民路执勤点,截获了一辆非法加装遮阳伞、遮挡号牌的摩托车。当交警上前收缴非法加装的遮阳伞并对该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教育时,该驾驶员不但不听取执勤民警的劝说,反而多方狡辩,说加装遮阳伞是为了方便平时搭载乘客。殊不知,摩托车加装遮阳伞是属于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不但没有为司机、乘客带来方便,反而在驾驶非法加装有遮阳伞的摩托车上路时车辆会因风大,阻力也增大而存在危险,同时,万一遇上事故,很容易发生遮阳伞划伤、刺伤摩托车驾乘人员的情况。经过执勤交警的一番劝说教育,该摩托车驾驶员承认其违法行为,并表示配合民警的工作,执勤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24号令第57条规定,对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常抓不懈。同时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将通过各大媒体向社会曝光,提高社会震慑效果,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在当天的行动中,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48人次,警车28辆次,暂扣摩托车35辆,开处简易程序12起,其中处罚无牌摩托车5起,故意遮挡号牌和无证驾驶各3起,非法加装遮阳伞5起,不戴安全头盔20起,乱停乱放11起,教育摩托车驾驶人140多人次,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茂名日报通讯员 茂交宣 记者 刘美华 转载自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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