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务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