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宜市公安局丁堡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件,行政拘留2人,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辖区稳定。 7月25日,丁堡镇丁堡大坡村村民刘某某到丁堡派出所报称,其在种植丁堡大坡岗自留山的龙眼树被人损毁。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并固定好相关证据。经调查,刘某志(54岁,丁堡镇人)、刘某成(77岁,丁堡镇人)有作案嫌疑。7月27日,民警将刘某志、刘某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志、刘某成对其于7月24日18时,前往丁堡大坡岗自留山用钩刀将龙眼树损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8月24日,违法嫌疑人刘某志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被行政拘留5日,违法嫌疑人刘某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被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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