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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榕信宜男子阿瑞在与妻子离婚后,因不满前妻与其他男子交往,与前妻发生冲突,将前妻殴打至轻伤。近日,信宜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阿瑞拘役五个月。
今年39岁的阿瑞是信宜市某镇村民,因与前妻阿琪经常争吵,双方因此协议离婚。两人在离婚后,仍旧同居生活。2018年10月某日傍晚7时,阿瑞怀疑阿琪与其他男人有亲密关系,便质问阿琪,两人在出租房内发生激烈争执,甚至有肢体冲突。怒火中烧的阿瑞失去理智,将阿琪殴打至轻伤二级(经信宜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事发后,阿瑞及时把阿琪送到医院抢救。之后,阿瑞向警方自首,检察机关以其犯故意伤害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诉讼期间,阿琪向法院出具谅解书,对阿瑞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阿瑞免予或减轻处罚。
信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瑞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阿瑞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阿瑞有自首情节,且阿琪对其行为表示谅解,依法可对阿瑞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根据阿瑞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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