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一家具店店主潘某收取客户所交定金后竟卷款潜逃!今天,茂名茂南法院通报了这一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茂南法院审理查明,潘某是茂名某全屋定制门店的负责人。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期间,潘某多次以降价优惠促销的形式,吸引客户与其签订家具订购合同并收取定金。潘某先后收取了余某等9名事主定金,合计人民币178000元。潘某收到上述定金后主要用于偿还债务,仅向余某交付了价值28000元的家具、向张某交付了价值3000元的家具。
2019年10月,潘某将其门店工商登记注销并更换电话号码,潜逃至深圳。
2020年4月16日,公安民警在深圳市龙岗区将潘某抓获。归案后,潘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法院认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共计人民币147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鉴于潘某能够如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潘某退赔各被害人相应损失。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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