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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个人企业可申报!茂名市第四届志愿服务“红荔奖”评选表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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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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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盛典还是灾难
不论大事件还是小场合
总有一群背影无法忘怀
成为好心茂名最为温暖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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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无所谓惧
在疫情防控、环境保护
城市创建、爱心助学
阳光助残、大型赛会等
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
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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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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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有的是熊熊巨火
有的是点点萤火
每个需要帮助的地方都能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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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掌声,没有鲜花,没有报酬
他们用一颗跃动着爱的心
完成着爱的传递
将汗水融化成满脸笑容
温暖着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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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看到
“红马甲”的出现
我们都想道一声

谢谢你
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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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1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
有一份属于你的奖章


充满爱心的志愿者
温情暖人心的志愿服务集体
热心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的企业
#第四届“红荔奖”评选表彰活动#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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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承践行“好心茂名”精神,树立“我们的城市、我们的茂名”理念,持续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完善我市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社会引领作用,营造“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文明风尚,擦亮“好心茂名”城市品牌,市文明办、市平安办、市创文办、市创卫办、市创森办、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河长办、市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开展茂名市第四届志愿服务“红荔奖”评选表彰活动。


主办单位

茂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茂名市委平安茂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茂名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茂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

茂名市民政局

茂名市实施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茂名市志愿者联合会


活动主题

青春志愿行  共建好心城

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至12月中旬

奖项设置

1、评选设志愿服务“红荔奖”(集体)10个,志愿服务“红荔奖”(个人)10名,志愿服务“红荔奖”(企业)5个


2、另专设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贡献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贡献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志愿服务贡献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志愿服务贡献奖、创建好心平安茂名志愿服务贡献奖、“河小青”志愿服务贡献奖、“一起爱·齐参与”关爱茂名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贡献奖等七个奖项。每个奖项均设(集体)3个(个人)10名


3、表彰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10个


嘉许奖励

1、主办单位对获奖集体、个人、企业颁发奖牌(证书)。

2、主办单位对获“红荔奖”集体、“红荔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扶持资金。其余奖项颁发奖牌(证书)。

3、主办单位对获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颁发奖牌(证书)。

4、主办单位组织主流媒体对获奖集体、个人、企业进行宣传推广。


参评条件

“红荔奖”参评条件

(一)志愿服务“红荔奖”(集体)

1、在我市行政辖区依法成立2年以上,遵守法律法规,在广东省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登记,拥有注册志愿者不少于20人年均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1000小时,有固定场所,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强的志愿服务组织。或曾为我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过突击性、专业性、持续性、突破性志愿服务的优秀集体。

2、志愿服务组织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及不良记录。


)志愿服务“红荔奖”(个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能持之以恒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业绩(事迹)突出,在“i志愿”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600小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及不良记录。


)志愿服务“红荔奖”(企业)

1、在我市行政辖区依法注册登记,遵守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志愿事业,企业内部志愿服务氛围浓厚,鼓励员工参与志愿服务的企业、商家、公司。

2、长期开展或支持参与各类公益服务活动,捐赠资金、财务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有相关激励回馈措施,具有较好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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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它奖项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评其它奖项集体奖:在我市行政辖区依法成立1年以上,遵守法律法规,在“i志愿”系统注册登记,拥有注册志愿者不少于20人年均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800小。有固定场所,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强,对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公益组织。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及不良记录。


2、参评其它奖项个人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i志愿”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0小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及不良记录。


(二)具体参评条件


1、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贡献奖

集体参评条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整体部署,积极统筹志愿者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管理科学规范,严格落实上岗志愿者安全防护管理和培训,提供必要防护装备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成效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

个人参评条件:主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在重点防控卡点值守、协助镇街社区防控摸排、扶危济困、奉献爱心、乐于助人等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志愿者。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贡献奖

集体参评条件: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创文,积极开展弘扬文明新风,劝导不文明行为,发放宣传资料等创文志愿活动,在我市创文宣传、文明交通、公共场所文明引导等方面贡献突出,累计开展各类创文活动超过20场的志愿服务组织

个人参评条件: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积极投身到创文工作中,在我市创文宣传、文明交通、公共场所文明引导等志愿活动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志愿服务贡献奖

集体参评条件:积极开展创卫宣传活动,助推创卫工作开展,宣传工作有重点、有新意、有高潮,营造全民参与、上下互动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活动成效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累计开展各类创卫活动超过20场的志愿服务组织

个人参评条件: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拾荒跑等创卫志愿服务活动,在创卫志愿活动能够发挥良好模范引领作用,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助力形成“人人知晓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


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志愿服务贡献奖

集体参评条件:在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程中,积极开展生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组织志愿者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社区义务绿化等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创森活动超过20场的志愿服务组织

个人参评条件:在我市创建森林城市的进程中,积极参加多形式的创森志愿服务活动,在创森志愿活动能够发挥良好模范引领作用,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的志愿者。


5、创建好心平安茂名志愿服务贡献奖

集体参评条件:平安志愿者服务队领导班子综合协调能力强,队伍素质高,完成工作任务坚决,成效明显;成立并开展工作一年以上,集体平均每人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小时,每年开展发放宣传单、解说“两度一率”相关知识宣传等好心平安茂名建设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场次,积极参与好心平安茂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反映良好。

个人参评条件:积极参与好心平安茂名建设工作,从事平安志愿服务相关工作3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超过300小时以上或有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热爱平安志愿服务工作,向群众普及好心平安茂名建设和“两度一率”宣传等相关知识,发挥良好模范引领作用,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6、“河小青”志愿服务贡献奖

集体参评条件:积极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教育、环境监护、资源节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河小青”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在影响、带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投身生态环保实践方面贡献突出。

个人参评条件:长期参与“河小青”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公益意识、责任意识,能够带动青少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特别是能影响带动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宣传实践。


7、“一起爱·齐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贡献奖

集体参评条件:近年来积极推进我市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志愿服务组织。

个人参评条件:近年来持续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且工作能力强,事迹突出,能够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8、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团茂联发〔2019〕31号)建设标准规范设置,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统一名称和外观标识,有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在“i志愿”系统平台发布的且持续开展的服务项目,有日常管理制度,有示范引领效应,群众知晓率高、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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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形式

1、组织推荐:各区、县级市文明办、平安办、创文办、创卫办、创森办、团委、民政局、河长办及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党工委向组委会推荐1-2个集体、个人,1个企业。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驻茂单位可推荐申报集体、个人各1名。


2、社会推荐: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可向组委会推荐1-2个集体、个人和企业。


3、自荐:符合条件的集体、个人和企业可自行向组委会自荐参评。

请各参评人员于11月29日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交到茂名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或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mmtwzyz@163.com(评选上后需补交原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获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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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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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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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红荔奖”(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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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申报表

申报截止后
组委会将进行初评、终评与公示
对获奖个人、集体和企业进行表彰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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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
各领域
各岗位
的志愿者(集体)、爱心企业

属于你的
“红荔奖”奖牌
等你捧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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