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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茂名市“粤西明珠”贺岁杯足球赛 规程
一、冠名单位:茂名市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主办单位:茂名市体育局 茂名市足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同悦实业 国体城体育用品 创世纪广告 安达学车 琳琅模特经纪 银苑婚纱
四、策划单位:茂名资讯网( www.0668.com)
五、比赛日期:2010年2月6日—2月20日(年初七)。
六、比赛地点:茂名市体育中心足球场
七、参赛球队:全茂名市地区限12队,以符合条件及报名先后决定。
八、参赛资格:
1、茂名市各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及在校学生均可自由组队参加。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队队参加比赛。
2、参赛队每队最多可报运动员20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教练1人)。
3、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合法公民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
4、参赛运动员年龄:16周岁以上(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
5、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后,自愿参加比赛。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包括往返途中安全责任),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6、参赛队报名时必须交纳参赛报名费600元。一经接受报名,弃权队参赛报名费不退还。
7、参赛队报名时必须交纳参赛保证金600元。该队在比赛期间如没有违反比赛纪律和规程规定,大赛组委会将在赛后1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协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比赛纪律处罚办法》
2、比赛采用7人制。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淘汰赛阶段法定时间内不分胜负则进行加时赛20分钟,上下半场各10分钟,如再不分胜负则点球决胜。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用球为5号球。
3、每场比赛的替补为7人,一经换出,该场比赛不得复入。
4、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2队分3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每小组前2名和2个最好成绩第3名进八强;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经交叉淘汰赛进四强及决赛,四强交叉淘汰赛的胜者争夺冠、亚军,负者争3、4名。
5、名次决定: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同一阶段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积分、净胜球、进球总和多少的顺序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按同一阶段全部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和多少的顺序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十、比赛纪律: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2010年茂名市“粤西明珠”贺岁杯足球大赛参赛证,于赛前15分钟交即场裁判员核准后方能参加比赛。有冒名顶替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一名运动员累积三张黄牌则停止下一轮比赛的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后即被取消当场比赛的参赛资格并停止下一轮比赛的参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则另加处罚。
3、非不可抗拒因素,超过赛程规定开赛时间15分钟而未到场参加比赛的队伍,作弃权处理;比赛过程中如出现裁判员判罚后并指令恢复比赛,但超过5分钟仍不恢复比赛者,视为弃权。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罢赛方计零。
4、对有比赛时打架、斗殴行为的球队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对有球员辱骂、人身攻击裁判、对方运动员和观众的球队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球员或整个球队的参赛资格。
5、参赛球队在比赛过程中应坚决服从比赛裁判的判罚,一经判决立即生效,不得改判。如确有疑义可通过领队向比赛裁判和比赛监督反映协商解决。
6、裁判员因水平问题,在比赛执法中多次出现一般性失误,视其情节轻重停止若干场裁判工作。如裁判员有偏袒一方的不公正行为或犯有原则性重大错判、漏判,经调查属实,裁判长需报告大赛组委会,停止该裁判员整个比赛的裁判工作。
十一、比赛装备:
1、参赛队必须自备深(红、蓝、黑)、浅(白、灰、黄)颜色两套比赛服。服装号码必须与参赛运动员名单所填号码相符,号码不符及无号、重号者不得上场比赛。上场运动员的服装和颜色必须统一,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2、守门员服色与其他运动员颜色要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须佩带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比赛用鞋一律穿布面胶底鞋。不允许戴护腿板。
十二、奖励办法:
1、团体奖:奖励前三名
冠军:奖励现金1000元+1000元等值奖品+奖杯
亚军:奖励现金800元+800元等值奖品+奖杯
季军:奖励现金600元+600元等值奖品+奖杯
2、单项奖:设最佳射手,奖励现金200元+200元等值奖品+奖杯
十三、报名方法:
1、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月30日下午18:00前
2、各参赛队报名时须交各参赛运动员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张,报名表需要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或者负责人签章。
3、报名地址:茂名资讯网(茂名市高凉中路中海大厦6楼0602室)
联系负责: 大車
联系电话: 0668-3330668 13929727446
联系 QQ: 556073
联系邮箱:dache7@163.com
十四、各参赛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2010茂名市“粤西明珠”贺岁杯足球大赛组委会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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