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司机们来说 只要违章未满12分
一般都通过别人的驾驶证或者黄牛党来消分 随意的消分让交规更加无效 违章的人得不到相应惩罚 为了消除这种不合理现象
车管所发布了新的消分规定 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有些地区于3月1日起执行,而更多地区延迟至9月1日执行)
一、未绑定,不允许自助办理电子眼记分 9月1日起,如果想通过便民渠道(如好易终端机)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提前到交警大队窗口进行绑定。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解读:也就是说,假设你拿你老婆的驾照去给你的车消分,但是在未违章前,她的驾照并没有跟你的车绑定,按照新规定是不能消分的。 二、已绑定,只能自助办理绑定后新增的违法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只允许自助办理绑定日期后新增的交通违法。而且,对绑定数量也有要求: 1、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
2、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被3(含)名驾驶人绑定。 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到各交警大队进行现场绑定。 三、累计记分规定 办理后,累计记分将达到12分或者超过12分的,不允许办理。 解读:这个好理解,就是说你老婆驾照给你消分,按照新规定不能累计超过12分。 四、重点人员管理 对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三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自助办理。 解读:也就是所谓的违章多的人,满分三次也就是被记36分以上的,这种情况就不允许自助办理了。
那么,现在车主们最关心的肯定是 如何办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 这个要分两种情况 一、提前绑定 自绑定日期后发生的交通违法,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等自助渠道办理。 解读:9月1日之后,想在自助渠道替别人消分,就必须提前绑定该车辆,违规之后绑定的话不能消分。 二、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办理,当然,你开了别人的车发生了违法,但又没绑定别人的机动车,可以使用此方法进行处理。 解读:没绑定的话也还是可以办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的,只是需要直接到车管所窗口办理,碰到人多的时候需要排队,相对比较麻烦。 9月1日实施的新规调整了他人通过自助渠道办理违章时的方式和方法,增加了绑定要求和数量等限制条件。全国各地车管所可能存在些许新规差异,具体还请咨询当地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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